各大航運公司更新附加費!為綠色燃料付費的時代來了
11月18日,全球最大的汽車運輸船公司Wallenius Wilhelmsen高調宣佈推出全新設計的燃油附加費BAF2.0,將涵蓋未來綠色燃料的成本費用。
燃油附加費(BAF)是一種廣泛存在於航運業運費價格體系的定價機制,通常與航運燃油價格的浮動掛鉤。
Wallenius Wilhelmsen此次將燃油附加費升級為2.0,逐步將未來替代燃料的成本組合納入定價中,包括生物燃料、生物液化天然氣、甲醇和氨。
該公司脫碳工作組負責人Jon Tarjei Krakenes表示:“初步調整將增加液化天然氣(LNG)和生物燃料(Biofuel),合計約占計算中的燃料組合的10%。
目的是每年重新審視該公式,並根據市場情況和華倫威爾森的燃料使用情況進行更改,包括在組合中添加其他燃料。”
目前,BAF2.0 已被添加到該公司的新運費合同中,其中許多是在今年或2024年底之前重新談判的。Krakenes 表示,未包含BAF2.0 的舊合同在續簽時也將包含該內容。
綠色航運產品與強制性收費
在此之前,航運公司往往推出“綠色航運產品”,讓客戶選擇性付費。如一年半之前,Wallenius Wilhelmsen推出一項服務,客戶可以選擇使用生物燃料降低運輸過程中的碳排放,當然這也意味著支付更高的運費。
這種產品戰略在集裝箱航運業更為普遍,如馬士基一直在努力推廣的ECO Delivery;中遠海運也在去年推出綠色產品Hi ECO,並在去年12月向沃爾沃汽車頒發了第一張基於使用綠色航運產品Hi ECO的綠色航運證書。
具馬士基此前介紹,2023年的綠色燃料運輸量超過660,000 TEU,總共有212家客戶選擇使用ECO Delivery Ocean運送海運貨物。
不同於以上做法,此次Wallenius Wilhelmsen的BAF2.0強制將綠色燃料帶來的額外成本計算到運費中。這顯然會增加該公司的運費報價,從而失去與同行的競爭優勢。
然而Wallenius Wilhelmsen並不為此擔心,因為就在2025年1月1日開始,歐盟海運燃料條例(FuelEU Maritime)將要生效,該法規要求航運公司逐步降低燃料中的碳強度。
Jon Tarjei Krakenes解釋道,如果Wallenius Wilhelmsen必須自費支付綠色燃料的費用,“我們就會破產”。他同時預計其他航運公司也會在不久的將來開始推出舉措,迫使客戶付費以減少排放。
Krakenes呼籲業內其他公司能夠效仿該公司的做法,因為BAF 2.0會避免FuelEU Maritime帶來的複雜性。
“BAF2.0 考慮到了複雜性,並在我們實現航運脫碳的過程中提供了一個更簡單的工具,而這本身就已經是一個複雜的過程。”
FuelEU Maritime附加費正在到來
就在上個星期,集裝箱航運運營商海洋網聯船務(ONE)宣佈推出新的環保附加費,並將於2025年1月1日開始實施。ONE在一封發給客戶的信中解釋稱,自2025年1月1日起,歐盟海運燃料條例(FuelEU Maritime)將要求從事歐盟相關航行的船舶使用低碳燃料,以降低船上能源消耗的溫室氣體強度。
為遵守這些新的監管標準以及各個司法管轄區未來可能出現的任何要求,ONE 將推出新的符合環保要求的附加費。這些附加費將結合EU ETS和FuelEU Maritime法規的相關成本,取代現有的“ETS附加費”。截止目前,有關環保附加費的名稱、代碼、計算方法和實施條款的詳細資訊仍未公佈。
除了海洋網聯(ONE),全球最大集裝箱運營商地中海航運(MSC)與馬士基(Maersk)也先後對FuelEU Maritime的到來表達了態度。
MSC解釋稱,FuelEU Maritime實施後,將有更高的運營成本來確保遵守使用更清潔燃料的要求。客戶將像遵守其他形式的法規(例如IMO 2020和EU ETS)一樣,為整個供應鏈遵守FuelEU Maritime承擔額外成本。這將導致客戶繳納額外的排放附加費。
而馬士基也宣佈決定通過評估“排放附加費”(EMS/ESS)來收回遵守FuelEU Maritime的額外成本,其中也包括EU ETS的成本。馬士基警告稱,2025年的排放附加費將幾乎是2024年的兩倍,具體資訊將於12月份推出。
在散雜貨運領域,航運商業的組織形式相對更加複雜。根據荷蘭船東及運營商Royal Wagenborg分享的FuelEU Maritime應對戰略中:對於程租(Spot Shipments),Wagenborg採用運費包乾;期租(Time Charters)船舶,該公司目前仍在等待BIMCO的標準條款,原則上是承租方承擔租期內產生的額外成本;而對於包租(COA)合同,則不得不根據實際情況計算每個航次的額外成本。
來源:信德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