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MRV监测报告计划更新!船管需要马上行动
11月7日,“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了一项具体实施法案,该法案是将航运业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一系列立法程序之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
该实施法案根据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15年4月29日通过的第2015/757号关于对航运二氧化碳排放监控、报告和验证法规,规定了提交《监测计划》、《排放报告》和合规文件《排放报告符合证明》的新模版和新技术标准。
其中,MRV监测计划需要由经认可的核查机构进行更新和评估,然后在2024年4 月1日之前提交到管理当局。
新的2023/2449号实施细则将废除并取代2016/1927号实施细则,从明年1月1日起生效,即航运温室气体排放被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日期。
背景: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23年5月10日颁布的 (EU) 2023/957 号条例修订了(EU) 2015/757 号条例,以规定将海运活动纳入欧盟排放交易系统并进行监测、报告核查额外温室气体排放量和额外船舶类型的排放量。
船东/船管准备工作时间表
根据劳氏船级社(LR)上周发布的EU
ETS履约建议,船东/船管公司应当立即付诸行动。
现在开始到2023年底:
1、船东/船管/承租人应就ETS和MRV义务的责任实体达成一致。如果船东决定委托责任,则必须制定合同安排(BIMCO的SHIPMAN 2023正在制定中)。
2、船东和船管应立即根据此次新发布的2023/2449号实施细则准备《监测计划》。拥有《监测计划》 的船舶的船东和船舶管理公司必须对其进行更新,添加新要求的附加信息。
3、船东和船管应尽快将新的《监测计划》提交给获得欧盟认可的验证机构进行评估(主要是船级社)。LR建议在最近一个月内尽快完成这项工作。
从2024年1月起(或更新后的THETIS-MRV 模块可用时):
船东/船管/承租人需要在THETIS-MRV平台中更新船舶《监测计划》信息。LR介绍到THETIS-MRV系统的扩展功能预计将于2024年1月提供。
从2024年1月起:
船东/船管/承租人需要准备并向获得欧盟认可的验证机构提交上一年的船舶排放报告以供验证。根据 2015年4月发布的欧盟2015/757号MRV法规的要求,这仅涵盖2023年收集的CO2 排放数据。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在船舶层面,船东/船管/承租人必须开始监测航次、燃料消耗、排放,并在第一个监测期结束时开始准备船舶排放报告(ER)。
2024年2月1日之前:
欧盟委员会将发布第一份管理机构 (AA) 列表(每两年更新一次),列举哪个欧盟成员国将成为某家航运公司的AA归属地。如果公司不在列表中(例如新到欧盟的船公司),船公司必须向THETIS-MRV 服务台注册账号,该服务台将能够协助将船舶分配给AA。该公司将在下次更新时添加到列表中。
预计在AA名单公布后,航运公司将能够根据主管国要求开设海事运营商持有账户(maritime operator holding account)。该Holding账户对于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购买和清缴欧盟配额(EUA)至关重要。
2024 年 4 月 1 日之前:
船东/船管/承租人需要通过THETIS系统向AA提交经验证机构评估后的获得欧盟认可的验证机构。
2025年(及之后每年)3月31日之前:
获得欧盟认可的验证机构需要在船舶和公司层面验证提交的船舶《排放报告》。
船东/船管/承租人需要向AA提交经过验证的《排放报告》。
截至2025年6月6日:
管理机构将批准2024年4月1日之前提交的《监测计划》,以符合欧盟 2015/757 号MRV法规要求。
2025年(及之后每年)9月30日前(包括当天):
船东/船管/承租人或航运公司应交出足够的欧盟配额(EUA),以根据公司层面经核实的《排放报告》数据覆盖经核实的排放量。
来源:信德海事 绿色航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