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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個!事關船舶水污染物排放

發佈時間:2024-12-06 09:00:00 閱讀量:169

日前,福建海事局、福建省交通運輸廳、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動的通知》。作為全國首個覆蓋全省沿海港口的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動方案,明確通過加強全鏈條閉環管理,推動福建省沿海港口水域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設施、公共接轉處理設施建設,督促船舶水污染物聯合監管制度有效落實,推動福建省沿海港口水域船舶水污染物實現零排放、全接收、全監管



據福建海事局危管防汙處周文慶介紹,船舶水污染物主要包括船舶營運過程中產生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含有毒液體物質污水(化學品洗艙水)、船舶垃圾等,隨意排放會對水域環境和生態系統產生嚴重影響。此次零排放行動旨在推動形成由政府主導、行業監管的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服務專案,著力解決船舶水污染物非法排放、港口接收設施不足、船舶水污染物處置難等制約港口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發展的難題。



該行動首次明確了海事機構、交通運輸(港口)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和住建部門的共管職責,明確了四個方面共16項具體舉措,強調各部門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實現對船舶水污染物的閉環管理。在加強船舶水污染物聯合監管的基礎上,針對福建省部分港口存在的特定船舶水污染物難接收、難上岸、難處置的痛點和堵點,對港口碼頭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能力建設、公共接轉處理設施建設等提出了具體的要求。明確了海事管理機構加強船舶水污染物收集存貯排放的監管,港口管理部門督促港口碼頭按規定具備與其裝卸貨物的種類、吞吐能力相適應的接收能力並保持相關設施的有效運行,生態環境部門對船舶水污染物及危險廢物實施環境監測,環衛、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對船舶水污染物轉移處置實施監管。



周文慶表示,此次零排放行動的實施是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要求和推動福建省美麗中國先行示範省建設戰略的有力舉措。下一步,福建海事局將協同各相關單位推動零排放行動落地落實,譜寫美麗中國生態航運建設篇章。



來源: 中國水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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