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中海實施船舶“限硫令”將推升運價
在《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MARPOL公約)附則 VI框架下,2022年召開的國際海事組織(IMO)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79屆會議(MEPC 79)通過了修正案草案,指定整個地中海區域為硫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控制區。該修正案已於2024年5月1日正式生效,新的限硫令將於2025年5月1日生效。屆時,排放控制區(ECA)的船舶燃油含硫量上限為0.10%m/m,指定排放控制區以外作業的船舶硫氧化物排放上限為0.50% m/m。
船舶經紀公司Gibson在其最新的週報中表示,從2025年5月1日起,整個地中海地區將成為排放控制區,船舶燃料的最大硫含量將從目前的0.5%降至0.1%。根據Gibson的說法,目前地中海地區的船舶燃料需求估計約為2150萬噸,其中50%以上是硫含量為0.5%的低硫燃料油(VLSFO)。根據海洋和能源諮詢公司的數據,到明年5月,該地區對VLSFO的需求可能會下降到600萬噸/年左右,需求更多轉向硫含量為0.1% 的船用輕柴油(MGO) 和超低硫燃油(ULSFO)。
從理論上說,當前裝有洗滌器的船舶數量可以使高硫燃油需求保持穩定,但由於部分洗滌系統無法將硫含量降至0.1%,屆時有多少船東將被迫改用其他等級的燃料油仍有待觀察。因此,在該地區航行的船隻將面臨更高的運營成本,除非其使用安裝洗滌器。
今年截至目前, 0.1% 硫含量的MGO平均價格為798美元/噸,VLSFO為590美元/噸,這將體現為更高的運費。而對於油輪來說,全球範圍內的運價將有所上升。因此,對超大型油輪的需求下降是不可避免的,這將促進該地區(最有可能是蘇伊士運河以東)的出口套利。與此同時,同時,隨著從美國和中東進口汽油的增加,地中海地區汽油的結構性赤字也將會相應增加。
總體而言,儘管大型原油輪或受益於亞洲進口的剩餘燃料油,但在區域運輸中,從原油輪轉向成品油輪運輸的趨勢並不明顯。該地區的燃料需求也將受到即將生效的FuelEU新規的影響(儘管影響程度有限),該法規要求從2025年1月1日起將船舶溫室氣體排放(GHG)減少2%。預計新規帶來的初期影響較小,但更多需求將從傳統船用燃料轉向更環保的替代燃料。
來源:中國遠洋海運e刊